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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须知 1、疗养住院需携带有关证件:身份证、医院(或诊所或保健单位)近期查体证明或病历医保住院病人许携带医保卡。 2、住院押金以现金或支票(限本市)形式支付;住院押金基数5000元。 3、传染病及精神病患者不接收。 4、认真填写住院病人登记表,包括姓名、单位、家庭住址、身份证号、联系人及家属姓名、电话等,以备及时联系。 5、住院期间应及时交纳住院费用,凡接到催款通知后3天不到住院结算中心交纳款项者,将停止其治疗,后果自负。 6、疗养住院病人的陪人可按要求根据病情办理陪床手续。 7、病人入院后应遵守疗区病房管理制度,包括探视制度、请假制度及治疗护理有关规定等。 8、在本院住院期间不准私自院外购药、用药及自请院外医生会诊治疗,如病情需要确需会诊者,由疗区通知医务处统一安排。否则,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。 入院指南 1、病人就医 → 2、门诊保健医生诊治(据病情需要申请住院) → 3、健康管理部办理住院(根据情况安排医保住院或疗养,据收费标准定床位价格,病人填写住院信息表,健康管理部分派住院号、填写住院押金数额并进行住院登记) → 4、病人携住院信息登记表到收费中心交押金 → 5、健康管理部据押金收据发放病历 → 6、电话通知疗区收住院 → 7、进入疗区办公桌护士审查押金收据、接病历安排病房实施检查治疗 → 8、治愈、好转,病人提出申请、医生同意或医生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病人出院 → 9、医生开据出院医嘱、出院带药 → 10、到收费中心结算、办理出院手续 → 11、病人出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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